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印发的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ICP备案将“宗教”增加为前置审批项。请各单位了解以下工作:
1、请各接入商联系主办者,涉及宗教的,必须上传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》。
2、请各接入商联系主办者,涉及宗教的,必须在系统勾选“宗教”。
3、此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,如在此日期前提交的涉及宗教的,请联系属地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协商。
4、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纸质版已寄发各地通信管理局,如需了解详情的请稍后单独咨询。
5、备案系统今明两日将增加“宗教”的前置勾选项。
6、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暂停涉及“宗教”类型网站的备案审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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